主体倾斜观测点位的标志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建筑物顶部和墙体上的观测点标志,可采用埋入式照准标志型式。有特殊要求时,应专门设计。
2、不便埋设标志的塔形、圆形建筑物以及竖直构件,可以照准视线所切同高边缘认定的位置或用高度角控制的位置作为观测点位。
3、位于地面的测站点和定向点,可根据不同的观测要求,采用带有强制对中设备的观测墩或混凝土标石。
4、对于一次性倾斜观测项目,观测点标志可采用标记形式或直接利用符合位置与照准要求的建筑物特征部位,测站点可采用小标石或临时性标志。
主体倾斜观测可根据不同的观测条件与要求,选用下列方法
从建筑物或构件的外部观测时,宜选用下列经纬仪观测法
a、投点法。观测时,应在底部观测点位置安置量测设施。在每测站安置经纬仪投影时,应按正倒像法以所测每对上下观测点标志间的水平位移分量,按矢量相加法求得水平位移值和位移方向。
b、测水平角法。对塔形、圆形建筑物或构件,每测站的观测,应以定向点作为零方向,以所测各观测点的方向值和至底部中心的距离,计算顶部中心相对底部中心的水平位移分量。对矩形建筑物,可在每测站直接观测顶部观测点之间的夹角或上层观测点与下层观测点之间的夹角,以所测角值与距离值计算整体的或分层的水平位移分量和方向。
c、前方交会法。所选基线应与观测点组成佳构形,交会角宜在60度-120度之间,水平位移计算,可采用直接由两周期观测方向值之差结算坐标变化量的方向差交会法,亦可采用按每周期计算观测点坐标值,再以坐标差计算水平位移的方法。
地面沉降趋势预测评价
目的
对与人类工程—经济活动有关的地面沉降的发展趋势进行工程地质预测评价;为经济、 合理的防御和避让措施提供设计依据。
预测评价任务
通过正确的、合理的、有根据的地面沉降趋势预测评价,得出关于地面沉降可能的危害 性(或威胁性)和危险性的结论,供有关部门及当地和群众参考使用。
预测评价依据 地面沉降的预测评价应当依据调查和监测取得的数据及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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